12月23日上午9点20分,四川人陈卫因为在互联网发表文章被四川遂宁市中级法院判处9年有期徒刑,罪名是颠覆国家政权。陈卫在宣判后,在庭上表示自己无罪,高喊“民主必胜,专制必亡”。
据说其证据是在网上所发表的《制度之疾与宪政之药》、《民间反对派的成长是中国民主化的关键要素》、《和谐的陷阱与公平的缺席》、《人权日绝食的感悟》等几篇文章。
由来变革从东南开始,难道四川近些年比较的激进,还是这里太保守因而反弹得厉害?
这案子上诉了再看结果吧,地方执法机构有时水平有限,弄个文字狱不足为奇…
沙兄好。告诉你一增肥妙方,戒烟。本人戒烟一个月,体重增加了9斤。
以前叫反革命罪,好像是99年后为了和世界接轨才改的。换汤不换药,但我个人认为还是一种进步。最起码说明当局镇压起来不是那么理直气壮,真理在握。
个人感觉两方面原因都有。不过陈卫先生有一个了不起的妻子:王晓燕。
因言治罪,一判就是9年,红尘兄竟然认为是地方执法机构的水平问题?问题是在中国因言获罪的不是他一人。
同是陕西人,劝你以后就待在国外算了,就你的言论按那样搞也难幸免…
不这样他们不早下台了。今天又发生一例,内容如下:
12月26日上午,贵州省贵阳市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人权捍卫者陈西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今天上午8点半钟后法院开庭,审理了两个多小时,法官最后作出当庭宣判,以陈西2005年出狱后先后在网络上发表的36篇文章中的几句言词,作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成立,判处陈西十年重罪。这是今年继四川遂宁刘贤斌、陈卫后,又一起因言而判重罪的案子。
谢谢乡党的劝诫。我保证,一旦我要入狱,就要最高刑期。
共产主义万岁,万岁,万万岁.有句话怎么说的,…就象被强奸,反抗不了就得学会享受,我们这里的法院也不会好多少.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大着呢.
敏感问题要学会利用规则打擦边球,鲁莽行事注定没有好果子吃,要知道这社会屈死的多了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