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女在一酒吧陪酒,后遭五人轮奸,事后私了未果遂报案。五人已被宣判,受害人也得到了经济补偿。如果你没有仇富心理,你会怎么客观看待这件事情?
钱能摆平的事.有些人非要用自以为自身积累资本去以权谋私去摆平.
老子只想说赐予党的权利不是去养下三滥的
有些律师不顾事实睁眼说瞎话.那谁能告诉我什么正什么邪.也许有些牛逼的律师能摆平权利.但是你永远摆不平自己的良心.
1:苍蝇不盯无缝的鸡蛋,做陪酒女,首先这个女子就不是正经女孩,她本身就问题多多。
2;其次此女子贪财如命,把钱看得比尊严比自身安危还重。一个女孩子,半夜三更的一个人去陪五个男子饮酒,得到小费了就坚决回家不出台,我想她的同伴是不会把她一个人留下的,她是为了得到更多的钱明知故纵。
3:此女没有人格。别说是陪酒女,就算是出台小姐也是有人格有信益的,但是此女没有人格不讲信益,嫖资没达到她的目的便反咬一口,把嫖娼硬说成是强奸,还谎称自已是处女。
4:此女不诚实且心坏了;昧着良心说谎,为了钱财不惜昧良心说谎害人一生,太缺德了,不说自已是为了什么目的去陪酒的,反咬人家一口,咋好意思报案呢?
5:男子判刑也是活该,年纪轻轻的小屁孩不学好去玩什么女人啊?看男人还敢不敢去嫖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