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马不吃回头草,肯定不是好马才有这个情况。
你如吃回头草,我绝对不赞成,论坛小了快乐的声音。
微笑跟你讲,发觉你的诉述越来越有文化。你有没想深一层,她的存在是你的竞争对手,你有白求恩的精神,是可嘉的。
我想统计下,多少人会选择回头,又有多少人会老死不相往来,还有多少人在藕断丝连,欢迎畅所欲言。。。
如果是性格不合,双方有改变自己的意愿可以考虑;如果是原则性问题如背叛,我是不会接受的,别人在心口捅了一刀,不会给他第二次机会的!
既然能离婚即仇人或路人,否则不该离! 肯定老死不相往来、情愿自己抚养孩子哪怕再辛苦也要有骨气! 不过现在超幸福!
我认为这个问题如同大陆和台湾的关系,大陆是老公,台湾是老婆,离了婚,保持这种若即若离的状态最好。
两个人比一下谁最先结婚,看谁笑到最后,惩罚它就让它哭死
既然离了,就不再回头,一切早已面目全非,何必屈辱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