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看到一篇报道:
一位50多的阿姨在17年前去照顾独居的男主人,日久生情两人住在了一起,男主生前立的遗嘱(财产全部留给陪伴自己17年的阿姨)在死后被法院判决无效,所有财产归分居多年的妻子所有,阿姨一无所有,岁月和深情都如云烟消散无影,不尽令人唏嘘!
多年的深情付出如今一朝回到解放前,阿姨也是活该:您去照顾别人就应该做好自己的分内事。明知道对方没有离婚,只是分居中,就更应该谨守职业道德,做好自己的本分,干干净净拿那份工资更加会让人敬佩!就算是对方想要和您双宿双飞,也要在对方恢复单身状态后再拿证住一起,没人敢多说一句!
所以啊,人还是不要有贪念,贪念起就会失了本心,就会被暂时的美好蒙蔽了理智,所谓一步错步步错!
分居男与她人同居,属于婚内出轨。
糊涂阿姨当了十多年小三。
中国法律不认可事实婚姻。
谁之错?
谁之错?这个问题问得好。
中国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确实是不合情理。
这个故事我也看过,应该是同一个事件。
我反倒认为是他的妻子太贪心。他跟妻子性格不合,过的不开心,10多年前到去世前曾多次申请离婚,他妻子一直拖着不同意离婚,而且两人名下有大额共同财产,就一直没离成,一直到把他拖死,然后占了他的遗产。
于理于情,我都认为是法院的判决不当,夫妻共同财产有一半是他的份额,应该由此份额的拥有人自由支配(无论给谁,即使是给陌生人),无论是生前赠予还是遗产继承,都应该按照他本人的意愿去处理。
将心比心,把这个男人的角色代入到自己身上,自己的合法财产也没有支配权,不能留给亲近的人,反而被法院判给像仇人一样的人,很悲哀。
好像法律躺着中枪了。
这个事,不是法律的事,是能力的事。首先,那男主没有能力离婚,其次没有能力将共同财产变现。
那女主应该没有眼力见,整天被空心汤圆迷了眼。
他的离婚官司一审判离了,只是前妻又上诉,二审还没定论,立了多份遗嘱把深圳南山价值4000万的房产、公司股份和其他所有的一切财产都留给现任事实妻子(保姆),这还不能表示真心吗?怎么说他是空心汤圆呢。
遗产案的判决一审是认可了现任事实妻子(保姆)的遗产继承权的,前妻又上诉,二审是又改判了。
说良心话,就算现任事实妻子(保姆)最后没拿到遗产,这些年有这么一个真心待她好的人陪伴,也是值得的。
再者说,她这个丈夫大几千万的身家,一起生活期间,她物质生活的水平也大大提高了。
她在这段感情里,也没损失什么,无论是精神上还是物质上,她都有收获,甚至比速配上的你我都幸福。
有几千万身家的人愿意做你的伴侣吗?即使有,ta又是否愿意在自己过世后把所有财产都只留给你一个人呢?
不管她的合法权益最后有没有争取到,都得承认她其实真的很幸运,也很幸福。
点赞!幸福的婚姻并不一定是要在经济上从对方那得到了多少补偿,相互的真心陪伴谁说不是一种幸福呢。
再深究一下,是态度的事。也许涉到钱他根本没想好。
降维打击
只要不立刻兑现,永远是真心的陪伴。
假如真的要兑现,就感觉感情是不是不真?
然后就没有了然后。
这是有钱人的逻辑。
没有离婚证,哪怕是两人再深情,在法律上也是个三,法律是不会支持他们这种事实婚姻的。当初决定和男主在一起时,就要想到如果出现这种最坏的结果时,自己能不能承受得了。
从感情上来说,她是渡过了美好的17年,但是由于男主的不果断,如今让女主陷于如此境地,我想这男主人品也不咋地,真的为对方好的话,应该尽可能的把所有不好的事情都尽快处理好,让人没有话柄可说。
就从女主知三当三这一点来说,就不值得同情,做人做事还是尽量不要给人留话柄才是 。
不要给别人有话柄可说,这才是做人做事最起码的基本吧。
世间本就没有免费午餐的,道理虽浅真正明白的人不多,前段时间我妹妹在网络征婚交友被人骗走所有的钱,钱还没骗走前,有一天突然兴致勃勃跑来和我说做了好几年的工作打算辞了不干了,她说已经找到一条很好赚钱的路,当时我就和她说了一句,天底下是没有免费的午餐,劝她别太相信网络朋友讲的话,真是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
个体是有差别的,认识也不完全一样的,隔行如隔山,也完全有可能他认为他做完了所有该做的
相信世上善良的人多
人生中有很多没法解释的事,有些事总觉得是注定的。即使生活中已出现多种暗示,却只能无能的看着成为现实。
也许这是成熟的催化剂吧
嗯,就当上一堂课,缴学费,有的人缴的多有的人缴的少。
我非常赞同你的观点,人应该有起码的伦理道德和守法之心。
违法出轨与他人同居,无论与小三的感情晕染得多么美丽都难掩盖本质的丑陋。
法院判得一点没错。看客为保姆小三的付出唏嘘,又何曾看到发妻在他贫寒时的努力?何况保姆就是保姆,不过伺候多一些,能像原配那样支持他创业吗?这样的男人总是得不到的就以为是好的,得到了就弃如敝履。一个能陪他马上打天下的老婆,经历了岁月和风雨,必然要糙一些;一个只会在富贵温柔乡里娇哝软语的人,似乎就趁发达了的他心意,却忘了道义二字。若是发妻不助他发达,他还能这般花红柳绿吗?
社会秩序就得维护公平正义,不能寒了心,打折善良与美丽(如果我们把共同奋斗、共创共享美好未来视为美丽,把不劳而获、半路截胡视为丑陋的话)。若是法院照其遗嘱判,则是违背公序良俗,损害了婚内妻子的利益,也会让女人们从此再不愿为家庭牺牲自己,更不愿扶持男人,因为男人一旦有钱自己被抛弃的风险就变大,何必做这傻瓜呢?
因为现在出轨、当小三的没有受到必要惩戒,所以很多女人才不愿意结婚,结婚也不愿放弃事业或结婚也不想生娃。这已经成普遍现象了,不管怎样激励都不想多生娃。就因为原配惩罚、母职惩罚。所以是秩序出了问题。
我国该立法好好管理一下出轨和当小三的行为了,给多少身陷其中的妇孺老弱以余生的泪水和悔恨,警醒了多少想靠自己努力创造未来的年轻女孩对婚恋止步,又滋生了多少爱恨情仇纷扰丧乱,整个就破坏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大恶行径。
古人尚知宁拆十座庙,不破一桩婚,婚姻是比神还不该冲撞的神圣事物,今人却太多将其沦为掠夺、剥削、压榨的欲念场,失去了休养生息成长栖息地的功能。
现在的妇女大多是性格独立的人了,又不是离开男人就没法活。
像您这样想牛不吃草还强按头的应该不多。
大多数现代女性看得很开了。
当初为爱情而结婚的,不相爱了,放手对大家都是解脱,包括对孩子也是解脱。明明不爱对方不为对方着想,看着对方痛苦也不放人家自由,其心当诛。
当初为了利益而结婚的,或者为了结婚而搭伙结婚的,啥时候不想继续合作了,那马上好聚好散。明明不想合作了,还非得被逼着合作到死,天下哪有这样的道理
本质上这是一宗遗产继承案。只用依据遗产继承的法律去看就好了。跟三不三的没关系。
有遗嘱的情况下,毫无疑问遵遗嘱。
没遗嘱的话,才依法再由法定亲属继承。
遗嘱财产继承人可以是任何人,陌生人都可,罪犯都可。
这个还是比较符合常理的。毕竟自己的钱,自己作主留给谁这不是天经地义的嘛。
魔幻的是,自己的合法财产在法官那儿成了自己作不了主的了,这还不算,更魔幻的是竟然还有人不认为这有问题,甚至还拍手叫好,不能理解
还有离不成婚的婚姻吗?
我所见离不成的,要么舍不得财,要么舍不得儿女,要么怕亡命之徒,才致史不愿继续的婚姻持续下去。原配肯定是不甘心了,不知男主舍不得什么。
一个对你没有很深信任的人,你的劝戒都是吹过耳边的风,舌躁又无力。有这样的傻痴痴的家人,头疼就是了。